发布人:学生科 发布时间:2017-11-27 浏览次数:479
为进一步加强学院宣传报道工作,鼓励和调动学院各科室做好宣传报道工作,继续加大对学院中心工作的宣传力度,为加快学院发展创造有利的外部舆论环境,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,对学院宣传报道的奖励办法作如下规定:
1.在校报一、二版面或学校新闻网首页“理工要闻”栏目发表学院新闻稿件,每篇奖励300元。(每篇学生综合考评加0.5分)
2.在办公系统校园信息、学校官微、学校校报官微发表学院新闻稿件,每篇奖励200元。(每篇学生综合考评加0.3分)
3.在校报一、二版发表学院图片新闻,每篇奖励100元。(每篇学生综合考评加0.2分)
4.在学生处官微、校团委官微、组织部网站“基层动态”栏目发表新闻稿件,每篇奖励100元。(每篇学生综合考评加0.2分,学生发稿需经指导老师审稿)
5.在学校新闻网“学院新闻”栏目,理工青年、青春在线网站发表学院新闻稿件或图片新闻,每篇学生综合考评加0.2分。
6.在校学生会网站、学校新闻网“校园文化”、“理工人物”、“光影理工”栏目发表学院新闻稿件或图片新闻,每篇学生综合考评加0.1分。
7.在校外报刊、杂志、网站、电视台发表学院新闻稿件、图片新闻或影像资料,系属外宣。外宣稿件原则是高质量的新闻稿件,须同时在校内媒体发布,尤其是要在学院网站和学院官方微信公众平台发布,奖励执行校内学院宣传报道奖励办法。学生校外媒体发表的社会实践稿件,每篇学生综合考评加0.1分。
8.发表新闻稿件、图片新闻为组稿的,奖励和加分减半。
9.作者为本学院,但发表新闻内容为非关农工学院综合新闻的,不予奖励和加分。作者为外学院,但发表新闻内容为农工学院综合新闻的,不予奖励和加分。
10.同一稿件多个媒体发表的,只计算最高奖励,不重复计算。酬金年终一次性发放。奖励金额由团总支书记负责统计,作者可在每年12月份集中向统计人报送,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。
11.同一稿件多个作者的只计前两位,奖励两人平分。加分若一师一生,学生加分减半,若为两生,两生平分。加分分值每学期初统计一次,计入学生综合考评。
12.外宣及向校报、学校新闻网首页“理工要闻”栏目、办公系统校园信息、学校官微、学校校报官微投稿发表的新闻稿件或图片新闻,须经书记或院长审阅同意。
13.教师宣传学院工作且获得学校年度“宣传报道先进个人”称号的,年终个人给予一次性奖励1000元。学生宣传学院工作成绩优异的,可以参评学院年度“宣传报道先进个人”,并给予适度物质性奖励,综合考评加0.3分。
14.本办法从2017年7月1日开始执行,原文件同时废止。
15.本办法由学院党政联系会议负责解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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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零一七年八月十五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