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关于开展2021年国家奖学金、国家励志奖学金、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》文件规定,经学生本人申请、班级民主评议、班级辅导员推荐、学院资助工作组预审,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讨论决定,拟确定吕雯欣等同学为我院推荐人选,现予以公示。公示期间,如对评定结果有异议,三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学院党总支反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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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奖学金推荐名单:
吕雯欣 施淑文